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濮阳市委编办强化“三个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在党政机构改革结束后,第一时间做好机构编制数据台账更新工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强化主体意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后新的部门“三定”规定,重新梳理了党政群机关历次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对其机构规格、机构名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确认,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强化时效意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按照“一变动、一调整”的工作原则,在机构编制调整后三天内对机构编制数据台账进行调整,做到全面落实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数据调整能够及时,准确跟进,主动做好机构编制台账更新工作。
三是强化规范意识,及时整理归档。按照“利于管理,便于使用”的工作原则,及时市直单位和县(区)、乡镇机构编制事宜调整事项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分类、编目和装订,及时做好机构编制台账档案归档整理工作,确保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有理有据。(施晓华)
(撰稿人:施晓华 濮阳市编办行编科主任科员 0393-6665522
核稿人:刘彦华 濮阳市委编办副主任 0393-666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