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濮阳市委编办采取四项措施,强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助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一是强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印发《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通知》,就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范围、内容、时间、应提交的材料、报送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专门制定了报告书填写模板,对具体细节问题进行规范,方便报送单位参考。对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单位,明确处罚措施,采取联合惩戒的办法,督促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责,体现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及严肃性。
二是强化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濮阳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抽查机制,细化抽查程序、检查内容、处理标准以及公开方式,使“双随机、一公开”做到有据可依。针对执法检查人员不足问题,采取跨县(区)合作方式,市直与各县(区)联合开展抽查工作,及时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使市直和县(区)执法人员名录库保持一致,保证执法工作有人可用。
三是强化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工作。完善了《濮阳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重新明确了事业单位印章式样、刻制程序、管理主体、封存和缴销程序、罚则等内容,强化了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主体地位。将每个单位的公章和专章印模进行登记备案,将撤并单位印章进行集中收缴保管,同时将单位印章管理纳入到考核项目当中,加强事业单位对自身印章管理,杜绝印章使用混乱现象的发生。
四是强化事业单位评估与监管联动机制。积极开展调研和评估,掌握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机构设置是否合理,编制配备是否满足需要等。与事业单位监管工作相结合,摸清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查看有无职能弱化、消失和有无职责相近、业务交叉等问题,为合理调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单位编制奠定基础。
(联系人:徐 杨 濮阳市委编办事登科 0393—6665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