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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召开市直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9-3-21 点击次数:3543

3月20日下午,濮阳市召开市直机构改革推进会,安排部署机构改革收尾工作,会议由市委编办主任白玉生主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余广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市机构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冲刺期和收尾期,市直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盯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3月底前圆满完成党政机构改革任务。

会议要求,47个市直部门要从三个方面严格落实机构改革要求,科学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抓紧做好改革收尾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框架。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的部门机构编制框架,科学界定职责任务,综合设置内设机构,严格核定部门行政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研究起草部门“三定”规定初稿。二是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认真落实省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省委编办分别下发的《关于做好市县机构改革收尾工作的通知》,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对应省直部门已经印发“三定”规定的19个市直部门的“三定”规定要在3月23日前印发;其他市直部门的“三定”规定要在3月26日前印发。所有部门在3月底前全部按要求完成“三定”规定制定工作。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市县党政机构改革是党中央、省委、市委安排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目前此项改革已进入最后收尾攻坚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机构改革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认真组织,精心实施,严格政策规定,严格报批程序,努力抓紧抓好。

会议强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机构改革负总责,不能如期完成改革任务的,要向市委说明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机构改革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委确定的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督促各部门做好“三定”等工作,对不能按要求推进、影响全市改革进度的市直部门,要严肃问责。(施晓华)

(撰稿人:施晓华 石胜鑫 濮阳市编办行编科副科长 0393-6665522

     核稿人:刘彦华  濮阳市编办副主任  0393-666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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