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争第一、零失误”的责任意识,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人才支持,濮阳市编办实施“四个工程”, 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全面促进干部自身素质提升。
一是“考核依据”工程。出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成立领导小组,从本职工作、中心工作和自身建设三方面开展考核,每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年终进行汇总,考核总分既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又作为干部使用和后备干部推荐的依据。
二是“流程规范”工程。一是建立机构编制工作任务台账,将机构编制管理任务分解,按照科室(中心)职能,建立责任明确、配合协调、运转顺畅、监管有力的内部分工和配合约束机制,同时明确责任追究,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建立科室(中心)工作流程清单制,将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办理的办事流程,如进出编办事流程、事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办事流程等制成清单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分解到科室(中心)和个人,为部门、群众办事提供最大限度地便利。
三是“活动提升”工程。定期开展“机构编制大讲堂”主题交流活动,各业务科室(中心)负责人结合本科(中心)职责和全年工作目标、措施、相关政策以及其他地市好的经验做法开展交流,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机关干部学理论、学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开展“学习调研年”活动,在学习内容上力求“广”、方法上力求“活”,推行每半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每月研读一篇重要讲话或文章、每季总结一次学习情况、每年围绕机构编制重点难点问题撰写一篇调研文章,进一步拓展全体干部知识范围,开阔视野,提高综合素质。
四是“意识强化”工程。通过学习教育培训,使每位干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廉政意识,时刻践行“争第一、零失误”工作标准和“勤奋、专业、高效”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促使更好、更精、更专的开展各项机构编制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