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根据中央、省市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部署要求和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台前县编办及时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责体系。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能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等文件要求,及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1项,其中新增9项、保留1项和修改1项。相关大单位及时对照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切实加强清单规范化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要求,经严格审核论证,针对涉及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3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完成取消权利调整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确保落实到位。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接省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的决定》(濮政〔2015〕3号)要求,承接市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项,其中保留4项,取消2项,合并2项;承接市取消下放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23项,其中保留1项,承接10项,取消12项。印发了《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合并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台政〔2015〕34号),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变动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