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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开展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7-5-11 点击次数:2725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简政放权和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精神,清丰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比我县工作实际,我们梳理出了11项涉及教育等6个县级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梳理出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实施单位,我们召开了座谈会并印发了《清丰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清审改办〔20171号),要求涉及拟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提出意见,并对本单位权责清单提出调整意见。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运行。下一步,县编办、县法制办将对各单位意见进行审核汇总,提出承接落实和权责清单调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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