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对市政府部门16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和动态调整,不再列入市级行政权力目录。这是该市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后第一次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集中调整。
自该市全面编制完成市政府部门3757项行政权力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后,又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了《濮阳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近日,根据该办法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市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濮政〔2016〕74号),对市人社局、卫计委、国土局等10个市直部门的16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其中,取消了市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零售药店认定等9项行政权力事项,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狩猎证核发等4项行政权力下放给县区,将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和学术交流许可调整为备案事项、不再审批,暂停征收植物检疫费。
此次集中调整,使权责清单与时俱进,更加规范有序、便民高效,有效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也扎实推进了全面深化改革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