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丰县编办在机关党员干部中不断培树三种意识,强化意识规范行为作用,持续提高依法依规治编水平。
(一)培树法制意识。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保障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以此规范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事项。部门的性质、设置、职能及编制必须通过法定程序确立。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和增减。
(二)培树政治意识。一是提高业务水平。实行机构编制人员集中或分散认真研读机构编制各项政策法规,做到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牢记于心,涉及地方的政策法规要有据、有案可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要大致了解。二是坚守政治纪律。机构编制工作要与党中央和上级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忠实而创新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三是强化大局意识。要始终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推进,服从服务大局,同频共振合拍。
(三)培树责任意识。深入推进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对超时办结和失职、过错者实行“买单制”,严格落实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坚持惩防并重,肃纪警示,整合监督资源,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加大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力度,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水平。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督查、绩效评估等考核内容,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