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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编办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3 点击次数:3137

按照标准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按照标准收缴党费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基本任务。今年以来,清丰县编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切实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党员意识。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县委组织部要求,组织全办党员学习《党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把党员是否按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作为衡量党员党性观念强弱的重要标尺,使收缴党费的过程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标准程序。编办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党费交纳标准的规定,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将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及时公示,并按时按规定将所收党费全部上缴县直机关工委。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规范档案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把党员缴纳党费的数额标准、党费缴纳收据以及上缴党费县直机关工委的收据都保存下来,做好归档整理,以备检查,接受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努力将我办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办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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