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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四着力”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18 点击次数:2910

    近年来,清丰县编办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迈上新台阶。

    一、着力清理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承接上级下放事项,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落实行政审批法制化规范化。今年来已承接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13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2项。已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8项,确定了保留县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138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项目目录,且以清单形式公布,接受监督。

  二、着力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在科学界定行政审批范围的基础上,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改革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各实施部门坚持政务公开原则,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建立相应的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简化审批环节,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久拖不决。对审批程序进行理顺,对冗繁的多余环节,坚决砍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一个行政审批事项制作有运行程序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个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并把这个时限分解到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在具体审批过程中,坚持“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的原则,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成效,做到便民、利民、高效。

  三、着力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健全联审联批制度,审批项目涉及一个部门内部多个科室的,部门授权一个科室具体负责,统一受理,统一答复,统一办理;一个申请涉及到两个以上部门的,由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将流程中各审批环节的法定条件、申请材料等详细信息统一、完整、一次性告知;审批部门主动为申请人提供现场勘察、定点指导等服务,帮助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审批材料的流转由综合窗口及各审批部门内部办理;各审批工作同步开展;各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

  四、着力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实施审批部门不断加强项目后续监管,不断主动开展规范行业行为的监督检查,推动管理行为法制化规范化。实施部门加强经常性自查,制定相应的内部监督措施,自觉地将审批行为置于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之下。不断完善健全相关机关、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群众评议的监督网络,全程、立体地约束和规范项目审批工作。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应负的责任,严明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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