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中,濮阳市通过建立“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四项工作机制,与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高等工作阶段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协调联动,确保问责年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建立明责机制。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活动,重点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同时围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员“三个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
二是建立述责机制。市编办等单位围绕工作职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践行承诺情况、自查发现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利用濮阳市广播电视台、濮阳日报、濮阳市政府网等媒体上公开述责,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是建立评责机制。市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服务对象、城镇居民等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座谈会,通过信件形式邮递《濮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域有关意见的函》,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根据民主评责情况,进一步查找问责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逐条整改,边查边改,将查摆问题经常化。
四是建立问责机制。市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将问责贯穿活动始终,查清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核查处理发现的问题,围绕党员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制定长效问责机制,推动日常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