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要求,河南濮阳范县编办突出“三明确一谋划”,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涉及76项,取消7项、规范21项,保留48项。
一、明确职责范围。本次清理规范共涉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单位32个、114项,其中,县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96项,承接市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管理事项18项,重点清理规范各单位在开展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
二、明确设置依据。各单位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实施必须具有法律法规依据,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对无法定依据的指定性中介服务、中介服务拆分、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等事项,一律取消。
三、明确工作程序。先由各单位对照本单位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流程进行逐一梳理,提出处理意见,提供相关的依据;其次,由编办、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工商质监局等6个单位组成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对各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审核,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中介服务清单,经县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通过范县人民政府网站、范县大河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谋划后续工作。下一步重点在管住管好上下功夫,坚决清除与政府部门捆绑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强化中介服务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引入范县诚信建设“红黑榜”,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