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科学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做到对机构编制实时管控、规范管理、动态调整、优化配置,范县编办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一、下发《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机构编制调整、人员调动、干部任免等情况及时到编办办理相关手续。
二、注重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把关,从人员进出到工资福利,必须以《机构编制通知单》和《机构编制审批表》为凭证。做到无机构编制部门凭证,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办理录(聘)用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核拨工资,社会保险机构不予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手续等。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纸质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对机构变化、编制增减、人员变动等情况,指定专人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专人负责、动态调整、及时更新。保证台帐数据与实名制数据库相吻合,以信息双渠道存储、双层把关确保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