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编办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不断加强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完善机构编制统计机制。
一是建立实名制信息月报机制。各县(区)填报《机构编制统计月报情况一览表》《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增减情况对比表》《各级各系统行政编制和在职人数统计表》《分类别行政、事业编制及实有人数统计表》、《党政群机关及政法系统机构编制变动情况表》等表格,同时建立健全信息数据更新维护机制,将实名制数据与月报数据进行比对、校准,保证实名制数据更新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是建立信息统计专人负责机制。按照机构编制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机构编制信息统计专人负责制度,明确县(区)编办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组织人事劳动局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第一负责人,对机构编制统计数据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上报的数据严格把关;统计工作人员是具体负责人,具体做好数据统计和资料上报。所有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必须经编办主任、分管主任、统计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印章后方可报送,确保上报数据信息的真实与准确。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处理。
三是建立数据综合分析机制。各县(区)在完成各类“专项统计和年报统计”工作的同时,对本地机构编制的变化情况、变动原因、管理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呈现的特点、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找出问题和原因。数据综合分析机制更加关注数据背后的成因,关注数据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避免就数据谈数据、就统计说统计的情况发生。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应用,精准把控部门人员变动趋向,为控编减编提供技术支持,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是建立满编超编预警机制。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事前审核、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法和堵塞超编进人漏洞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实行满编超编预警,每季度建立本地行政事业单位超编预警台账,根据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信息、机构编制统计报表等进行对比分析。对于满编单位提出预警,严控此类单位进人,满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对于超编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化。
五是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督查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用编单位用编审核、入减编手续办理情况要实时监测跟踪,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纠正,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共同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