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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编办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考察报告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6-8-30 点击次数:6980

近期,濮阳县赴河北省邯郸市、威县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当地行政审批局的运作管理模式,并与当地主管部门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部署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了座谈交流。这三地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上亮点颇多,成效显著,让调研组受益匪浅。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在国家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全国各地努力探索,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要抓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4年,以成都市武侯区、天津市滨海新区为代表的部分地方政府率先设立行政审批局,推动行政审批工作从程序集中走向实体集中。经过考察,有几点有益经验可以借鉴。

(一)一个机构承接。天津市滨海新区将发展改革委、交通局、教育局等18个部门的216项审批职责、部分审批人员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划转到行政审批局的人员完全脱离原工作单位,人事关系属于行政审批局,实际是成立了一个新的实体行政审批单位,实行“一部门、一站式”审批;威县划转26个县管部门的166项行政审批权,实行“一章、一证、一超市、两代办、四保障”审批模式。

(二)一枚公章审批。各地政府均将行政审批局列为政府组成部门,确保行政审批局具备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主体资格,刻制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封存其它审批公章。20149月,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见证下,天津市滨海新区的109枚公章被永久封存,启用行政审批局1枚审批专用章。李总理对此举大为赞许,认为这是一个让不必要的审批成为历史的时刻,“这109枚公章不知道曾经束缚了多少人”、“为了盖这些章,老百姓不知道要跑多少腿”。威县废止原职能部门的 42枚印章,启用“威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

(三)一个大厅服务。考察的三个地方情况各有不同,天津市滨海新区采取行政审批局和市民中心分离办公的方式,主要是因为租用办公楼条件受限;威县行政审批局与市民中心租用办公楼连体办公,聚集效应不明显、布局不清晰;邯郸市政务服务中心系量身建设的敞开式接待服务建筑,建筑面积3.5万余平方米,场所建设规范、格局清晰合理,共入驻49个市直部门以及10个相关服务单位,入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713项,入驻工作人员590人。除进驻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外,还进驻了水、电、气、通讯、中介超市等公共服务事项,设置了九个功能服务区,即:社会保障服务区、人力资源配置服务区、证照办理服务区、社会综合服务区、法人登记服务区、投资项目服务区、中介援助服务区、招标投标服务区、管理会议服务区,几乎囊括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所有民生服务事项,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的政务服务格局。

(四)一个系统提效。三地均建成完善了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以软件系统的模块化、信息化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服务效能。一是规范完善网上审批系统。三地均利用新媒体交互技术,强化网上申请受理、网上审批、办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等功能,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二是打造网上服务平台。公开了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申请要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咨询监督电话以及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实现了线上服务与实体服务相结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打破了群众获取服务的时间、空间制约。三是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实施全方位无盲点的监控监察和督查督办,确保审批要件齐全,审批环节规范,按照承诺时限办结,防止违规办件的出现;设置电子评价器,办事群众现场评价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实时监控、过程跟踪、预警提醒、投诉反馈、督查督办、绩效评估,确保了审批工作规范化阳光透明运行。

非常值得一提、有突出特色的是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实现了录入标准化,设立多个功能相同的接待录入窗口,实现了类似银行、通讯行业的多窗口录入、一个渠道审批的模式,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录入后数据流转到后台分类归口进行审批,这是其他地方没有的,但是此做法仅适用于项目建设等行政审批流程,不适用于社会服务类事项。实行电子审批模式,实现了审批与申请人的隔离,录入和审批分离,申请人只接触录入人员,做到了申请人与录入人员和审批人员全程无接触,都不知道谁审批、谁验收,可以大大减少吃、请、送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一套机制保障。三地均制定了《绩效考核奖励办法》、《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勘验、评审工作制度》、《行政审批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形成了行政审批与监管“平行对接、协同推进、上下联动”的双向合力模式,保证了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序实施。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情况

濮阳县大力推进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政府职能转变,按照“项目最少、流程最优、效能最高”工作目标,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着力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自2013年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共开展了5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公安、环保、安监等41个部门。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一)做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和调整项目的衔接工作。凡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我们坚决取消;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下放和调整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我们督促相关部门要做好承接工作,共计承接上级下放审批项目24项。

(二)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依法合规、应减尽减、应放尽放”原则,先后分两批对各部门提出的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和清理,做到可以精简的坚决精简、可以取消的坚决取消,凡有利于基层、服务、管理的坚决放权。20157月,依托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全面梳理和优化了行政职权部门审批流程,进一步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四年来,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186项精简为115项,精简率为38.2%

(三)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逐项核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实施机关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名称、类型、实施依据和承办股室,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并通过濮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濮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公开,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从制度上堵住了各部门随意实施审批的漏洞。

三、思考与建议

(一)扩大服务规模。无论采取行政审批局模式还是沿用传统行政服务中心模式,濮阳县行政服务大厅都亟需扩大服务接待规模,现有的行政服务中心加上企业服务中心不到800平方米的面积,行政服务大厅连一个县房产局的交易中心都容纳不下,更别说其他需要面积更大的服务事项,承载能力有待提升,硬件建设问题亟待解决,借鉴市阳光大厦成功经验,新的行政服务大厅应有不小于1.2万平方米敞开式格局的建筑规模

(二)入驻事项齐全。为做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式服务”,要做到以下三个类别的单位全入驻。一是审批类。涉及行政审批权力的发改、环保、国土、住建、国税、地税、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到审批事项、人员向一个股室集中后入驻新行政服务中心。二是公共服务类。整部门入驻社保中心、医保中心、公积金中心、房产交易中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三是配套服务类。入驻金融、中介、水电气讯等机构,配套档案室、会议室、停车场等设施。

(三)权力下放到位。总的来说各地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创新型、处于探索阶段的行政审批局,一种是现行集中办公模式的传统行政服务中心。如果采取行政审批局模式,将原权力单位的审批权力和人员一同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审批方式从联席办公的外部运行到内部运行就不存在权力下放问题。如果沿用传统行政服务中心模式,涉及到的单位权力就应完全下放至窗口,真正实现在窗口可以完成接待、审核、盖章等所有环节,确需权力单位进行联席研究的应在中心会议室审核、研究办理。

(四)抓好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立大数据库,破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是确保审批服务高效规范运行的有力支撑和保障。此次考察让笔者印象深刻的是先进地区基本都依托一个全面、先进的电子政务平台,计算机实时进行监督、预警、提醒,从录入到办结实现了可追溯、可监控的跟踪问效,如滨海新区和威县都开通了手机端的电子平台,随时接受群众、企业的查询和办理各项业务。目前濮阳县没有电子行政审批平台,所有项目建设基本依靠重点项目调度会和县长办公会等会议临时进行推动,不能很好的做到实时监督、提前预警、按时办结。濮阳县下步应加强顶层设计,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对各级各部门政务网站、业务系统等实行多层面、深层次整合,最大限度实现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加快建设网上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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