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编办转发阆中市编委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有关文件的函的通知》(濮编办〔2016〕59号)文件精神,区编办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共同学习阆中市编委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的先进经验,并在第一时间向编委主要领导汇报,结合我区实际作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认真学习,全面梳理。认真学习阆中市做法,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我区存在以下四种“吃空饷”情形的单位收回单位空余编制:一是对单位“吃空饷”中虚报编制或者虚报人员方式占用编制的;二是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报“吃空饷”的;三是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已终止人事关系的;四是对已经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人员占用编制“吃空饷”的。
二、联动机制,完善手续。加强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关数据共享和对接,要求各单位及时上报人员调动、辞职、退休,死亡等变动情况,对已经办理人员变动手续的要求抓紧上报编办,严格执行入减编手续。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畅通“12310”举报电话,借助新闻媒体、社团组织等社会力量,构建多渠道举报网络,对举报一经查实,“吃空饷”单位一把手负总责,除核减“吃空饷”人员编制外、收回该单位其他空余编制,同时按规定程序建议区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