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台前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以及《档案法》的要求,积极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一是对以前设立、变更、年度报告的档案进行检查、修补和完善;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和《保管保密制度》,严格按照“六防”(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要求保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并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保密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各项要求,积极开展2016年度年度报告、设立、变更登记档案的整理工作。
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工作,下一阶段,我局将不断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管理和学习,争取做到对档案的“即时整理、即时保存、即时归档”,实现档案管理“材料规范、内容齐全、管理科学、服务优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