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注重工作细节改进,提供人性化服务,方便服务对象,打造和谐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一是首问责任制。对于电话咨询和上门办理业务的同志,工作人员都能做到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事,及时办理。对于需要由其他同志或其他科室办理的业务,主动引导服务对象到相应的科室。
二是公开办事程序和流程。为便于服务对象了解知晓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登记局将办事程序和流程在县编办网上公布的同时,在办公室张贴,使来办事的同志一进门就能看到全部内容。
三是印制办事指南。对于到登记局办理业务的同志,登记局的同志首先奉上办事指南。分别是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工作指南、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指南、事业单位法人变更工作指南、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指南。每份材料分别列出办事流程、程序,每道程序需要提供的资料。工作人员在审查提交材料的时候,对于缺少的材料,由工作人员在指南上标明,并耐心向办事的人员讲解。
四是缩短办事时间。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理期限为30个工作日,我们为了方便服务对象将工作时间定为5个工作日,对于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对于服务对象缺少的能够弥补的手续(如忘记盖公章)我们采取先受理,服务对象盖章后即可直接办理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