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此次机构改革进程,台前县编办于近期收回“台前县卫生局”、“台前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台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台前县科学技术局”、“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台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台前县农业局”、“台前县畜牧局”、“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宗教局”11枚印章。
印章收回后,台前县编办认真做好旧章管理工作。
一、严格保存,专人负责。印章收回后,将其统一编号,放于档案柜由专人负责看管。
二、严格执行印章使用登记制度。鉴于一些单位由于业务需要加盖原公章,县编办根据其印章使用用途、单位主要领导意见以及经手人签字作出准予盖章的决定。
三、定期整理印章使用情况。每月末将本月印章使用情况梳理归整,检查有无纰漏和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