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台前县委 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台前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台发【2014】16号)精神,台前县编办新刻制“台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台前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委员会”、“台前县农业畜牧局” 、“台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台前县教育体育局”、“台前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台前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9枚印章,即日启用。
原“台前县卫生局”、“台前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台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台前县科学技术局”、“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台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台前县农业局”、“台前县畜牧局”、“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宗教局”11枚印章同时废止。
新印章的启用标志着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台前县编办将继续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服务型政府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