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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编办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6-5-16 点击次数:3054
    近日,市委、市政府向清丰县编办颁发了“市级文明单位”牌子。近年来,清丰县编办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习,广泛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并大力配合县委、县政府“三城联创”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以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将机构编制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两者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并获得了“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先进单位”等荣誉。下一步,清丰县编办将继续提高工作要求,强化自身建设,做好本职工作,为清丰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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