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丰县编办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多项措施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到人。主任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全面责任、直接责任和首要责任。其他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要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等主要任务,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任和班子成员以及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抓落实,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预防腐败,落实廉政常态。聚焦“四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利用集体学习机会,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学习辅导》、《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读本》、《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规章书籍,做到读书明志、读书养德,使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进一步提升,廉政“免疫力”进一步增强,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风廉政修养。
三是强化机关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把加强和改进作风,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核心内容,认真开展两个专项治理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坚决把维护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在工作作风上,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