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濮阳台前县编办四措并举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准备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政策层面上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和支持,制定《关于印发台前县县直事业单位部门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并组织县直各单位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熟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范围,立足本职工作,明确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中的职责分工。县编办牵头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县人社部门牵头负责拟定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薪酬标准,并对劳务派遣用工事项依法进行监管;县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的审核和拨付,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是建立监察评估体系,规范运行管理。逐步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互制约的监控机制,形成内部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四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购买单位政府和项目服务的日常监督和年度评估,严格服务标准,严格资金监管,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