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清丰县编办依据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央编办、监察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1〕22号)等相关文件,按照“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科学严谨、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对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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