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实名制信息库,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清丰县编办以“三项制度”为依托,有效的控制了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膨胀,实现了机构编制与人员管理的紧密结合。
一是编制与人员相对应制度。机构编制与实有人员对应,一个编制只能对应一名实有人员。目的就是要规范、理清单位编制的具体使用情况,解决混编、混岗等问题,使机构编制管理与人员流动紧密结合,从而保证现有机构编制与实有人员对应统一。
二是信息数据实时更新制度。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信息实时更新工作,凡涉及考录、调出、调入、退休、辞职等人员编制变动情况,及职务、职称、岗位等在编人员信息变动情况,在信息发生变动15日内及时调整完善数据,确保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信息库内信息更新及时、数据准确。
三是进人核准使用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调配人员、配备干部时应按照编办审核批准的编制、职数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再到编办办理落编、职务变更等后续事宜。做到凡是无空编单位,一律不准新进人员;凡是无空职数单位,一律不准配备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