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编办概况 工作新闻
政务信息公开 事业单位登记 政策法规 机关党建 中文域名管理 下载中心 机构编制举报
  站内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新闻
范县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0-14 点击次数:3411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及省市相关要求,范县启动新一轮行政许可项目精简工作,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一、重点突出,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2015年9月22日开始,对各单位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把清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含金量”高、覆盖面广、能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和社会创造活力的项目。对面向政府内部的行政许可项目,能取消的一律取消,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保留的,统一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二、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各单位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由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审定的、属于县政府规章设定的,原则上一律取消;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且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事项,相关单位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的规定,依法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的程序;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各单位要与市对口部门衔接,明确下一步的处理意见,提出予以取消或待调整为行政许可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做好有关调整的落实衔接工作。今后,任何单位不得在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规章之外,设定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

    三、取消和调整面向政府内部的非行政许可事项。各单位面向政府内部的非行政许可事项,凡与乡镇政府之间能够协商处理的,或者直接面向乡镇政府的,或者由乡镇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一律予以取消或下放;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保留的,统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要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着力规范审批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审批效率。监察机关将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纳入效能监察范围,强化责任追究。

    四、最大限度减少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各单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实施原则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对所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坚决杜绝搭车收费等行为。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五、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濮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审改办〔20155)要求,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对各级政府取消事项和县级各单位承接、调整事项的落实情况,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行为规范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上一条:濮阳县编办“四举措”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下一条:濮阳县编办召开“两单”加压推进会

  
党政机关

豫公网安备 41090202000326号

请以 IE5.0 以上版本,1024*768 分辨率,小字体显示方式浏览本站
版权所有 ©2015 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濮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华网传媒 提供技术支持
Tel: 0393-6661729 豫ICP备102069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