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濮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濮阳县成为全市首个完成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任务的县区。
自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濮阳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克服各种困难、加压驱动、先行先试,确保了此项改革有条不紊开展,并走在了全市前列。
新组建的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整合了县公路管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货运源头治超等职能。通过进一步确定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实现交通运输内部决策和审批、执行和监管的专业化、规范化,有效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