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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范县编办四措并举确保乡镇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圆满完成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5-9-25 点击次数:4212

为推动乡镇敬老院机构管理规范化,从今年6月份开始,濮阳市范县编办按照成熟一所,登记一所的原则,着力开展乡镇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9所乡镇敬老院实现了应登即登,实现乡镇敬老院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纳入事业单位登记范畴。范县编办紧扣《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操作规范》关于事业单位认定方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乡镇敬老院,明确为以“2”字开头的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范畴,行政上隶属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为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严格审查资质,依法进行法人登记。范县编办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申请设立登记的9所乡镇敬老院,在充分论证其设立登记必要性和可行性基础上,通过实地核查、逐一审验其机构、场所、章程、从业人员、固定资产、资质等软、硬件条件,对照《事业单位登记条例》要求,指导各乡镇敬老院,依法、依规开展法人登记。

三是积极沟通联系,帮助其完善相关申请资料。针对乡镇敬老院成立时间久远,相关资料难以找全,人员年龄偏大、电脑操作不熟练等困难,范县编办积极联系县民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敬老院负责人员,帮助其完善相关资料和网上申请设立登记的操作工作,大大缩短了申报时限,提高了办理效率。

四是加强事后监管,促其严格遵循事业单位章程。在设立登记结束后,范县编办对9所乡镇敬老院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一次集中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向9所乡镇敬老院下达了《范县事业单位实地核查通知书》,明确指出,县编办将不定期对其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查验,督促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章程开展业务,从而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的有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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