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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编办三条禁令严防节日病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5-9-25 点击次数:3102

濮阳县编办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反“四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在中秋节和国庆佳节来临之前,严守四条禁令,以零容忍的态度,全方位防治节日病,确保节日病零发生。

  一是严禁公款消费送礼。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私人宴请。严禁以购物卡、礼品册、提货券以及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方式来请客送礼。

  二是严禁收受任何礼金、礼品和礼物。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规矩,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三是严禁以任何名义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同事之间、干部之间相互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同时,濮阳县编办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受理举报和监督,以有效监督来严防节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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