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权责清单初审工作,清丰县编办根据权责清单审核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谋划,通过四审核扎扎实实地做好权责清单审核的初审工作。
一是审核行政许可项目。对照《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合并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清政[2014]39号)文件,认真审核行政许可项目,找出行政许可多项、漏项、错项问题,与单位沟通修正。
二是审核实施机构。对照各单位的三定方案,县编办对各项职权、责任对应的实施机构进行了一一核对。
三是审核职权依据是否真实、准确。对各单位的依据逐条进行了审核,并查阅相关资料,确保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准确。
四是审核职权依据的有效性。职权依据内容必须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才能作为有效性依据。认真分析每条依据内容,排除内容没明确为县级、或依据与职权不相符合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