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出台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意见
为依法、规范、科学管理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日,范县编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涵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动态调整、实名制、登记管理、制约机制、监督检查七个方面:
一、科学配置职能,规范权力运行。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应遵循权责一致的原则,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方案赋予的职责,不得失责或越权。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建立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适时公布。
二、严格设置机构,控制机构总量。严格规范行政机构设置,综合设置内设机构,严禁擅自增设机构、增挂牌子、变更名称和提高规格;严格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实行总量控制,通过撤销、合并、重组等方式发挥功能和效用,确需新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在规定限额内严格按程序办理。
三、管好编制资源,实行动态调整。严格控制行政编制总量,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所需行政编制原则上通过内部调剂解决;严格规范事业编制管理,事业编制只能用于事业单位,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加强领导职数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确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不准超职数或违规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充分挖掘现有编制潜力,保障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保障方面的机构编制和人员需求;要着力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四、强化实名制管理,实现两一致三对应。全面推行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系统内人员调整必须报县编办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管理,切实做到“四个严禁”;完善人员减编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出编程序。
五、创新事业单位管理,激发内在活力。健全协调机制,确保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执法,把监督检查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结合起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对拟离任的法定代表人实施离任审计;坚持分类组织、社会参与、客观公正、责任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提高事业单位运行效能和服务水平。
六、健全制约机制,发挥整体合力。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配合的制约机制,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各负其责;在人员进出管理上,坚持以编制为“龙头”,共同管好机构编制。
七、狠抓监督检查,管住机构编制。机构编制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受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各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方案情况,单位职能运行、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人员配备情况,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协调约束机制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编制部门在查处案件中的协调配合,维护机构编制纪律。
《意见》的出台,是范县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又一重要举措,为实现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四个动态管理提供坚实依据和可靠保障。
(范县编办 供稿)
电子信箱:pysbbxx@163.com
报: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市政府。
送:市编委成员。
发:各县(区)编委。
濮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2015年8月12日印发
编 辑:徐 扬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