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适应城镇化进程加快带来的城市管理幅度、规模的新变化,范县编办做到扩权、限权、清权相结合,努力打造阳光城管、法治城管。
一、扩权,推动城管队伍发展壮大。突出纵向延伸,为应对乡镇驻地等小城镇建设带来的管理空挡,范县编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12年5月,为县城管局调剂增加编制59名,组建12个乡镇城管中队;实施横向拓展,针对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职能弱化且与城管局职责交叉重叠的现状,2013年7月,将县市场发展中心由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县城管局领导的股级事业单位,为完善城区管理功能,成立县装饰行业服务中心、城市污水处理费征缴服务中心。
二、限权,理顺城管职责任务体系。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职责调整问题上,按照一项工作由一个部门承担、几个部门联办的工作明确牵头部门的原则,2013年7月,将房屋征收与补偿职责、机构及人员由县城管局调整至县住建局;为解决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因职能交叉,而出现的职责缺位、越位、不到位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14年11月,以县编委名义印发《关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调整的意见》。
三、清权,确保城管执法公开透明。“瘦身”,加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2014年12月,将城市主要道路临街建筑外部装修、搭建审核,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等5项审批职责合并为1项暨城市市容管理审批;“晒权”,公布保留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清单,2015年对保留的城区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审批等4项审批服务事项的申报材料、审批流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承办人、负责人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