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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编办“三定三严”加强编外用工总量控制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5-6-5 点击次数:3991
 

台前县编办创新编外用工管理方式,通过“定岗位、定职责、定人员”,编制简要岗位说明书,从严控制编外用工总量。

定岗位,因事设岗。明确每个单位的编外用工岗位数量、类别、名称、地点。编外用工岗位一般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中的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目前共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辅助岗位、工勤岗位三大类,共二十余种不同内容性质的编外用工管理岗位。

定职责,按岗定量。明确每个编外用工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量、工作时间、人数、归口管理科室或单位。职责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确定,与岗位相统一,做到职责明晰、各负其责。工作量以每人每天8小时为1个工作量,一般情况下工作量与编外用工人数相匹配,作为增减编外用工指标数据的参考依据。

定人员,人岗一致。明确每个编外用工岗位的对应人员,将岗位、职责落实到人。县编办建立编外人员信息库,将每个岗位职信息及对应的人员信息,如身份证号、录用方式、年薪等录入信息库,按照“实名制”的标准管理编外用工,防止“吃空饷”、“脱岗”的现象。

严格执行指标核准制度,限岗限期。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严格控制”的原则,如确需增加编外用工指标的,由主管部门提供岗位说明和书面申请,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编外用工指标数、岗位类别、经费形式和指标期限,指标期限一般为一年。

严格执行年度审核制度,有减有增。每年年底前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对实有编外用人信息按照“定岗、定责、定人”的要求进行梳理,对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下一年度的编外用工指标提出申请,报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对工作职能削弱、工作内容减少或消除的,取消岗位设置与相应指标数。

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到岗到人。以岗位为检查抓手,建立以岗查人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实地走访,检查人员有没有实际到岗、检查是否按照核准的编外用工岗位指标使用人员,对检查中发现无人在岗、人岗不一、或不按核准的岗位用途使用编外人员的,要求说明情况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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