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近年来,濮阳县编办坚持“四字方针”,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机构编制管理权威。
一是望即查,查明情况。在督查工作中,深入基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点上调研督查与面上工作检查相结合,编制部门独立督查与联合有关部门、地方督查相结合,传统手段与现代化信息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核实。
二是闻即听,耐心倾听。听是了解情况、收集信息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督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于诸如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通过调研、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看法,从中发现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有的放矢地督查,校正工作中的偏差和误差,保证各项改革按既定的政策顺利进行。对于群众登门上访、打电话等形式反映问题,要文明礼貌,耐心地听,细致地问,如实记录。
三是问即馈,沟通反馈。通过综合分析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发现和总结在决策执行中的新鲜经验,研究分析影响决策深入贯彻的因素,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利用电话、专题汇报、书面报告等形式,向决策领导、领导机关和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反馈,形成管理回路。
四是切即督,督促落实。摸到真实情况后,紧紧围绕机构编制中心工作,贴近领导思路,抓住热点问题、找准难点问题、弄清疑点问题,求实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