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改进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南乐县编办以“四结合”扎实做好201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通过对事业单位登记和年度报告工作,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人员结构等及时发现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县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县委、县政府把关、负好责,自觉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好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三是公开监督与自身监督相结合。县编办要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程序、内容等通过编办工作群向群众公开,并通过建立健全投诉举办制度,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有效开展。
四是联合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县编办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部门联合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同时对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和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巩固政府机构改革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