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濮阳县编办始终坚持严执行、建制度、抓协同、重教育“四轮驱动”增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一、严格执行规定,令行禁止,增强执行力
在日常工作中我县做到了“三个坚持”:始终坚持“三个一”的管理制度,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坚持有计划使用编制,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坚持缺编进人和减员备案制度,严格机构编制前置监管。
二、健全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增强约束力
一是开通专用电话。2010年,我办就开通了12310举报电话,安装了自动接收传真、自动录音的举报专用电话,实行专机专用,专人负责,24小时受理,确保了信息的畅通。与此同时,还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年度统计、调查研究等日常工作,适时对各单位的职能履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配备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通报单位进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查处。
二是严格办理程序。为保护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我办在第一时间内对来电、来人、来信的举报按照“受理举报→领导审批→实施办理→办结反馈→整理归档”的程序进行办理,在办理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谁受理、谁办结”等原则,认真甄别每一个举报件的真实性,确保准确、高效。
三建立工作制度。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举报事项逐一登记,如实记录。建立办理制度。及时将举报事项进行转办或交办,对重要的举报件,进行立项查办。建立保密制度。实行“12310”专机专用,专人接听。认真记录举报情况,如实填写受理单,并编号登记,专人保管,严格做到了“保密工作六不准”。建立回避制度。承办人与举报事项、举报人、被举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动汇报,实行回避。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在接到举报15日内,要对举报事项进行分类,提出拟办意见,并报送领导审批,确定承办单位和人员。承办单位和人员在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需延长时间的,可延长不超过30日的办理时间。
三、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增强推动力
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我办主动加强同财政部门的配合,健全了机构编制与预算管理相互协调的约束机制;加强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配合,健全了编制、人员、工资“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加强同组织等部门的配合,健全了机构编制的前置监督管理;加强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健全了日常监督与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形成了以机构编制为“龙头”,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四、坚持督导结合,惩防并举,增强亲和力
在监督检查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举报受理为渠道,立项查处为手段,纠正错误、促进工作为目的,将督查与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做了让举报者满意,让受到查处者心服,受到领导的首肯,也赢得各方的理解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