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范县编办组织学习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言简意赅,是宏观指导与微观操作的有机结合,是指导地方政府简政放权的纲领性文件。
一、要求明确,亮权放权。亮权,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限权,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做到“法无授权不为”。
二是任务具体,环环相扣。《指导意见》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从梳理职权、清理调整、依法审核、优化流程、公布清单,到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强化监督问责,既规范了任务流程,又突出了任务重点。
三是组织得力,狠抓三个坚持。各级党委负总责,把握改革方向。政府具体负责,细化政策措施,认真研究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利民、便民、为民。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实际,渐进有序、积极稳慎。坚持因地制宜,勇于探索,勇于实践。
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范县突出做好三个“准确把握”。
一是准确把握目标要求。2015年全面开展并完成非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坚决清除“红头文件审批”这一政府行政权力的“灰色地带”,让政府权力“瘦身”。
二是准确把握工作任务。结合县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修订工作,2015年编制并公开县政府新组建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6年分批公布县政府其他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权不可太任性”。
三是准确把握方式方法。在清理政府职权工作中,要将《指导意见》的规定动作与按照范县实际自选动作相结合,将总体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相结合,通过权力清单公布,让群众知道遇事找谁办、怎么办、办的是否合理合规合法,让政府权力更透明,让政府工作更利民、便民,更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