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事业登记局根据《濮阳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颁发、建档、变更、缴纳等程序,严格事业单位印章管理。
一是要求各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印章管理制度进行刻章换章。按照规定要求刻制标准规格的入网芯片智能印章,更换后的印章在公安局和登记局备案后才能正式启用,坚决杜绝新旧公章并用,并将旧公章收缴封存。二是对废旧印章及有问题的印章及时进行更换处理。通过严格把关,有效杜绝各事业单位由于印章问题而带来的不便,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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