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防止清明节期间出现公车扫墓现象,濮阳县编办积极响应上级厉行勤俭节约、廉洁自律规定,强化措施,严格实行清明节公车封存制度。
一是加强制度管理。印制《濮阳县编办关于清明节期间严禁使用公车扫墓的通知》并分发到各股室,强调假日期间一律不得擅自动用公车进行扫墓等行为。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上级严禁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公车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公车封存制度不仅是法定节假日,其余时间全办人员也要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网站和宣传栏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强化群众监督,并通过现场检查、调阅监控录像等方式,对公车私用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使用公车扫墓的,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