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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年度报告改革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焕发活力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5-4-2 点击次数:2902
 

“年检改革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节约了时间,而且还为事业单位节约了运行成本和精力。”今年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特别是开办资金确认制度,给全县多家事业单位带来了便利和实惠。

新一届中央政府坚决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晒”出权力清单、亮出“权力家底”。台前县编办濮事登[2015]3文件精神,201533日起,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事业单位需于每年331日前依照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县编制办网站公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今后,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不再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决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也不再粘贴年检合格标记。证书有效期调整为5年。

事业单位经办年度报告的同志透露,以前,他们需要准备好财务资料,到会计师事务所交纳验资费用进行验资,再到编制办办理变更登记、年检。而今年,他们只需向主管单位出示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就可以到县编制办递交年度报告书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年度报告公示备案制度的改革,使登记管理机关有更多的精力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日常管理,联系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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