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11日,范县事业单位分类意见批复工作已全部完成。24日,市编办来我县检查指导分类意见批复工作。
范县分类意见批复以各单位分类报送分类意见为蓝本,结合范县实际情况,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反复分析论证,并报送市编办批准后,确定分类结果。结果以红头文件形式已印发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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