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南乐县编办针对日常规范执行不力、工作懈怠等不良行为出台了《关于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处理的规定》,从严整顿机关干部纪律作风。
文件对机关内部检查和上级效能部门巡查中查到的迟到、脱岗、工作时间玩游戏、购物、炒股等不良行为作出了分类处罚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实行分级联责制,主任对副职负责,副职对分管股室负责。同时将工作纪律检查结果与年度年终考核奖金挂钩。
豫公网安备 41090202000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