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知情权,确保“阳光审批”,近日,范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取消承接调整合并冻结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范政〔2014〕13号),并通过范县网、微信(范县通)、濮阳日报·今日范县等多种媒体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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