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范县编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
《意见》全面部署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明确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提出了具体改革意见。要求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意见》要求,加强领导,组织实施,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促进公益事业发展。通过大力发展公益服务、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等措施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