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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研评估实施动态调整的调研报告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5-2-2 点击次数:16776
 

 

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研评估实施

动态调整的调研报告

 

市编办:

根据市编办《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机构编制调研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20132014两年来,范县以机构编制评估服务中心为依托,根据工作需要,从其他股室抽调人员组成调研评估小组,深入部分县直单位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研评估,并结合评估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意见建议,并在机构编制事业调整过程中做了初步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方式方法,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研评估工作

(一)科学设计评估内容,做到四个“重点看”

一是看职能履行情况。重点看单位职能履行是否充分,与“三定”规定相比较有无超出履职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有无增加、加强、转移、弱化的职责,与其他部门有无职责交叉,是否存在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是看机构设置情况。重点看机构设置是否科学,是否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是看编制分配是否合理。重点看编制数是否与承担的业务相适应,各岗位的分布情况,领导班子配备情况,有无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四是看在编人员管理情况。重点看在编人员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人员在编不在岗情况,是否存在聘用临时人员、从基层抽调人员的现象。

(二)优化评估方法,走好四个“步骤”

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范县编办针对不同的评估客体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估方法。

一是制发评估所需表格。我们通过让单位填写表格的方式了解该单位职能运行、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人员现状等指标。

二是听取主要领导机构编制情况汇报。在工作开展前,我们提前拟定好调研评估提纲,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及履职过程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按照分条列项的方式听取领导情况介绍,争取让我们想知道的、单位领导想让我们知道的有一个较为全面的展现。

三是实地勘验。为核对单位表格填写情况和主要领导汇报情况真实性,我们带着问题到单位各股室及下属机构进行实地勘验,进一步了解机构设置、工作开展、人员结构及在岗情况等,确保摸清实情,有的放矢。

四是召开座谈会。在表格填写、领导汇报、实地勘验的基础上,我们通过召开班子成员、股室长等中层干部、服务或管理对象三个层次的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单位职能运行情况,为评估结论及评估建议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以上四个步骤全面了了解单位情况,在此基础上撰写了评估报告。

二、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能调整滞后。受“总量控制”的制约,该增加的职能无机构无编制可增,导致职能缺位;该减少的职能反而没有减下来,造成机构编制资源浪费;本该由一本部门承担的职能却分割到不同部门,于是出现有利抢着干、没利推着干、出事无人担,客观上造成相关单位、部门之间相互扯皮。

(二)机构设置不到位,往往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有职能需求而没有相应机构履行,导致公益服务的缺失,该建的机构没有建,该管的事没有管起来;职能已经转移或消失,该撤销、合并、降低规格的机构,没有撤销、合并,降低机构规格,导致机构编制资源的浪费;职能因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强化,该分设的机构没有分、该提升规格的没有提,导致管理缺位。

(三)编制增减不及时。受机构编制部门化,上级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等因素影响,编制增减往往不能及时跟进。该减的没有减下来,该加的没有加上去。

(四)在编人员进出不通畅。一岗定终身、人员进出不畅等现象普遍存在。专业结构不合理。有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少,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多;有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超比例配备;有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所需岗位不对口;年龄结构比例失调。有些单位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青黄不接”;有些单位新进人员多,工作经验不足;不能满足在编人员工作意愿。

基于上述因素考虑,在评估的基础上,开展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工作,纠正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弊端,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打基础、做保障,刻不容缓。

三、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调整的建议与尝试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让机构编制更好服务于赶超发展,机构编制部门应在调研评估的基础上构建机构编制工作动态调整新模式,实施“四个动态调整”,即职责动态调整、机构动态调整、编制动态调整、在编人员动态调整,从而使机构编制更好服务服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调整的意见建议

1.应强化职责动态调整。结合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对发现的职能交叉、职能空挡,在理清职能的基础上,按照一项工作由一个部门承担、几个部门联办的工作明确牵头部门的原则予以处理,使各部门职责、职能分配更加合理化、科学化,达到职责明晰、责任清晰、功能齐全。

2.应强化机构动态调整。就是机构编制调研评估工作中发现的职能缺失的机构及时予以撤销,对于职能减弱的予以合并或降低规格,对于职能需要加强的单位提升规格或增设机构。

3.应强化编制动态调整。就是对机构编制调研评估工作中发现的有些单位编制数不能满足其功能发挥的及时增加编制,对于有些单位由于职能弱化或管理服务对象减少等原因,编制数超出所需编制的予以减编,对于编制减少后的人员按照双向选择的办法调整到急需的单位。

4.强化在编人员动态调整。以往,在编人员除通过组织调整进行流动外,基本处于一种静态。有相当一些单位在编人员因历史原因,有的是所学专业与从事工作不对口,有的是更换工作的意愿相当突出,为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标,机构编制部门要充当在编人员流动的枢纽和平台,在空编单位招录人员时,拿出一定数额的编制,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在编人员,实现在编人员的双向选择与动态调整。

5.专项评估与“四个动态调整”相结合。对单位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或社会反映强烈的涉编事项,机构编制部门应主动站位,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其单位职责、机构、编制、在编人员调整事宜。

(二)范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调整的初步尝试

1.职责动态调整方面。结合评估的工作,范县针对房屋征收与补偿职责调整问题,根据到县住建局、县城管局调研评估结果,参考周边县区做法,将房屋征收与补偿机构由县城管局调整至县住建局;为进一步理顺食品监管体制,根据到药监、卫生部门调研评估结果,会同上述两部门,顺利完成了食品监督管理职能移交、10名人员的划转工作,使各部门职责、职能分配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2.机构动态调整方面。结合评估工作,范县将职能减弱的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打井队合并到水利工程队;将职能弱化的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由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县城管局领导的股级事业单位;根据城市综合提升工作需要,为县城管局增设县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征缴服务中心;根据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需要,将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由副科级升格为正科级,按程序报批。

3.编制动态调整方面。对评估工作中发现的单位编制数不能满足其功能发挥的县教育局下属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民政局下属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等7个单位及时增加编制;对于部分单位由于职能弱化或管理服务对象减少等原因,编制数超出所需编制的县人社局下属县劳务市场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0名减少到4名,对于编制减少后的人员按照双向选择的办法调整到人社局下属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针对农口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经费供给形式与经济社会不适应的问题,按照编委主要领导安排,县编办多次组织农口部门召开协调会,并组成评估组适时到农业、林业、农机、水利四部门开展调研评估,根据调研评估结果拟定了《关于调整农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意见》,受到编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4.在编人员动态调整方面。针对多年来在编人员流动性差的特点,我们在调研评估的基础上,强化在编人员动态调整的力度。首先,联合教育部门做好范县第二小学教师的选调工作,通过制定学历、年龄、所任学科成绩等标准,从县直、乡镇中小学选调教师若干名;其次,针对全县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发展不均衡的现实状况,联合县卫生局做好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等医技人员调配工作,两年来共调剂医技人员32人;为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标,我们在空编单位如招商局、县人防办下属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招录人员时,拿出一定数额的编制,用于选调专业对口的在编人员,同时对部分单位因机构撤并、编制减少带来的人员过剩,按照双向选择的办法调整,实现在编人员的双向选择与动态调整。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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