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几点思考
信息统计科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对机构编制实施全程管理与监督,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人员增长的重要措施,也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2011年以来濮阳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坚持边推行、边完善,边规范、边总结,在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得到不断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有效提高。
一、我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现状
机构编制实名制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创新,有利于增加机构编制管理的透明度。2007年底濮阳市实行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中央编办研发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以《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为载体,实现了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一一对应,切实把编制落实到具体人员。
(一)是贴近实际,注重日常管理。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机构、人员信息适时更新、月月审核,每季汇总,及时掌握机构编制变化情况,实现对编制、人员全方位监控,强化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的日常跟踪管理。
(二)是搭建平台,实现有机统一。濮阳市编办出台了《濮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做到“人员变动,随时登记,适时更新,动态管理”。同时,健全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机构编制台帐,在全市在职人员信息的审查、人员信息变动的调整和数据汇总等工作中,实现了“一人一编一岗”,有效杜绝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等现象发生。
(三)专机专人,确保严格规范。安排专人专机操作“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在每月的实名制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及数据信息上报省编办时,严格按程序操作。既按时、保质,规范操作,又规范了机构编制数据信息的管理。
(四)健全机制,严格把关。为加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经濮阳市编委研究,市委同意,出台了《濮阳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这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的新步骤,也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举措。
二、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推行实名制是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铺路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任务繁重、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只有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切实规范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理顺运行机制,有效化解矛盾,才能为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清除障碍、铺平道路、奠定基础。
(二)推行实名制是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突破口。实行实名制管理,是解决混编混岗、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遏制人员膨胀、减轻财政负担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只有建立管住管好管活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才能实现机构编制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每个人都对应一个明确的编制状态,即占用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经费是全额拨款还是差额补助或自收自支,也就是实名到人。但实际工作中许多政策性的规定难以落实到位,主要表现为:
(一)社会对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认知度不到位。长期以来,人们头脑中有一种概念:机构编制部门是管数的,组织人社部门才是管人的,认为单位编制有余编,编制部门不管调动人员(或新进人员)是否符合岗位结构要求、其年龄和专业等条件是否符合人员优化要求,编制部门都要给予办理审批、入编手续;单位人员调整和增减只上报给组织、人社部门,不主动向机构编制部门报告,导致人员编制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能很好发挥机构编制的“龙头”作用。
(二)岗位调整和编制使用不合理。有相当部分单位存在人员随意调整、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混用现象。一种情况为公务员担任事业单位负责人,占用了原单位编制。一些主管部门为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便于各方面工作协调或没有合适人选,委派、任命公务员身份人员担任事业单位负责人。另一种情况为事业单位人员在机关担任了中层职务,而编制关系还在原事业单位。
(三)超编使用干部解决不给力。主要是军转干部安置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形成了一些单位超编。在领导干部配备问题上,本应按照“定员、定编、定岗”的“三定”制度进行干部配置,但在实际工作中,当干部选拔需要与编制职数紧缺有矛盾时,组织部门极少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在少数地方、少数单位,出现领导干部多于一般干部的情况。因为是组织部门提名,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机构编制部门无能为力。
(四)部门之间职责界定不明确。根据省、市县机构编制系统“三定”规定,本级编办负责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机构编制审核及人员调配中有关机构编制使用的前置审核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本级人社部门挠开编办,自行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聘)等相关事宜,形在了机构编制部门没有参与的尴尬境地。
四、推进和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思考
新形势下,要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必须在继承传统管理方式的同时,加大创新力度。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坚持按编定员,管总量与管结构相结合,管编制与管人员相结合,定编制和核经费相结合;要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机制,探索建立与组织、人事、财政、纪检等部门有机结合的新机制,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强化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好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把关、协调、监督”作用,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作用。切实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明确管理目标。实现实名制管理就是要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各要素(编制性质、编制数额、领导职数、编制结构等)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内容包括机构、编制和人员实现真正统一。要通过建立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乡(镇)四级联动;通过完善办法,实现机构编制部门既管总量、又管结构,既管编制、又管人员,既管审核,又管供给的新模式;通过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的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龙头”作用,真正使机构编制发挥好执政资源配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减轻财政负担的作用,使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实现了配置最佳化和效益最大化。
(二)做好基础工作。一是加强宣传,优化工作环境。主动向各级领导、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宣传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重点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性、上级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和外地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二是要做好《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库》的维护工作。完善管理办法,落实信息月报制度,做好数据库管理督查工作,充分发挥该数据库的作用,与实名制管理的要求相衔接,作为实名制管理的基础数据库。
(三)建立联动机制。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涉及到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纪检监察等诸多部门,部门协作配合是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关键。因此,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机构编制部门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是在制定政策时共同参与。兼顾各部门利益,集体研究,共同论证,制定出台切合实际和高效运转的管理制度。二是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完善工作流程。建立一套包含申请、审核、批准、公示、办理、入编、退编、督查、处理、反馈等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三是互通情况,定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四)搭建信息平台。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是机构编制实名管理不可或缺的技术操作平台。因此,要坚持与时俱进的理念,加大投入和研发力度,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全方位的实名管理信息网络技术平台,以确保实名制管理获得最前沿网络信息技术支撑。目前,我们运行着省编办统一研制的单机版机构编制管理数据库,网络版实名制数据库正在初期使用中,要在此基础上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建成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联网,促进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共享。同时要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日常维护管理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及时更新。
(五)建立监督措施。监督检查是落实实名制管理的保障。一是健全督查网络。逐步扭转“软监督、虚监督”局面,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机构、程序、手段等,强化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强有力的督查工作合力。加强上级对下级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配齐配强专门队伍,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形成严密的督查网络体系。二是开展专项督查。积极会同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专项督查,监督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发挥“12310”举报电话作用,制定完善受理举报电话管理办法,加大对实名制管理问题的举报查处力度,确保监督检查日常化、制度化。四是推行机构编制公开。将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及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推动机构编制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