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范县编委出台《关于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范编〔2015〕1号),突出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三大看点。
看点一:在职能配置上,行政审批入围“三定”。为将职能转变工作落到实处,《意见》规定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下放到县级政府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县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落到实处,明确具体内容,写入“三定”规定中,并;并以此为基础,全面推行权利清单。
看点二:在机构设置上,积极探索大股室制。在政府工作部门,特别是新组建部门探索实行大股室制,实行大股室制部门,综合设置的股室编制不少于3名,业务股室设置数量不少于内设机构数量的70%;同时,按照“三不增加”的原则,行政审批项目较多的部门其行政审批项目尽量集中到一个股室办理,采取“撤一建一”的方式设立行政服务股,力求实现一个窗口办公、一站式服务。
看点三:在人员编制核定上,突出精简优化。整合、撤并部门,适当核减重复多余的领导职数编制和内设机构编制;职责任务增加的部门,主要通过优化组织机构、内部挖潜解决;新组建部门,行政编制按照承担的职责任务,本着精简原则核定,人员优先从原承担职责任务的部门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选用;职责跨部门调整的,编制随职责走、人随编制走;机关驾驶员事业编制数额暂维持不变,待公务用车改革时统筹考虑,在“三定”规定中不再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