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要求,近日,濮阳市召开了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培训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改革精神,安排部署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会议阐述了“三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介绍了“三定”工作的实施范围、操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印发了《关于核减市直行政机关部分行政编制的通知》(濮编〔2014〕55号),向与会同志发放了“三定”请示模板、注意事项、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统计表和市“三定”工作审核组名单,并对“三定”规定草案的内容和格式以及“三定”政策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会议强调,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濮编〔2014〕54号),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下发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市委办政府办制定印发的《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濮办〔2014〕57号),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三定”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制订“三定”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好工作班子,起草好本部门“三定”规定草案。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元月底前完成 “三定”规定草案报送工作,6月底前全部“三定”规定印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