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中,范县用精简留足空间、以合并提升效能、强控编保证重点,取得了初步效果。
一、着眼简政放权,推进“小政府大服务”,为市场留足空间。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县级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范县于2014年9月启动新一轮县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工作共涉及32个单位、182项审批事项,通过清理,取消3项,调整为行政服务事项50项,合并26项为11项,冻结1项,承接上级下放9项,保留94项,最终保留114项,精简幅度达37%。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推行权责清单,实行目标化管理,确保行政职权法制化、市场运行高效能。
二、着力优化组合,狠抓“同类项合并”,为政府提质增效。范县在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中,突出政府工作部门的优化组合,狠抓职能的有机统一,首先,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实现卫生与计生的合并、工商与质检划转,确保了规定动作稳步推进。其次,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解决职责交叉与分散的问题,对原药监局、县政府食安办及分散于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食品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新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质监局商品生产监管职责、工商局商品流通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工商行政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局;整合科技局与工信局的职责组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实现了自选动作合并出效能。
三、着手控减编,实施强基固本增效,保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首先,范县加强关键时间节点机构编制管理,紧扣本次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确保2个不突破,联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到2个严格控制。其次,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评估,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各部门的机构编制调整、人员补充提供依据;实行动态管理,结合简政放权,重心下移,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向产业集聚区等经济功能区倾斜。第三,突出增减平衡,职能增加的单位主要通过内部挖潜解决,职能弱化、消失或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的单位,相应核减内设机构、编制,对于单位任务不饱和、空编较多且长期闲置、单位存在“吃空饷”人员的,一律收回相应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