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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政〔2014〕41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合并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4-8-14 点击次数:25278
 

濮政〔201441

 

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合并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经严格审核论证,市政府决定减少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40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7项,调整为行政服务事项84项,合并减少行政审批项目36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04项。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措施,作为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抓紧抓好。

一、抓好取消、下放、调整、合并行政审批项目工作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督促检查,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取消、下放、调整、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落实到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加强后续监管具体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部门要下放到位,与下级政府部门及时沟通衔接,加强业务指导,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对调整为行政服务的事项,有关部门要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更加体现便民、利民、高效等服务特点。

二、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评估和考核制度,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全面推广一门受理、联审联批、网上审批等审批服务模式,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创新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建立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审查论证机制,没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作为依据,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各县(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行政审批项目,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3项)

2.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7项)

3.调整为行政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84项)

4.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合并56项,减少到20项)

5.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84项)

 

 

濮阳市人民政府

2014721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共3项)

 

一、市公安局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

二、市财政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审批

三、市地方税务局

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 


附件2

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

(共17项)

 

一、市民族宗教局

在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二、市公安局

1.旅馆业、典当业、印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下放五县受理)

2.户口迁移证(下放五县受理)

三、市国土资源局

临时用地审批

四、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核准  

五、市畜牧局

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2.动物诊疗机构许可证

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

2.外商投资电影院放映电影审批

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书审批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

八、市体育局

1.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审查

2.经营危险性体育项目实施行政许可

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

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户外广告登记证 

十一、市教育局

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初中及以下)

十二、市林业局

木材运输许可证核发


附件3

调整为行政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

(共84项)

 

一、市发改委

市权限内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

二、市科技局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三、市民族宗教局

1.市宗教团体举办宗教培训班

2.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审核

四、市公安局

1.台湾居民定居证

2.中国公民因私普通护照

3.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

4.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5.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6.出入境通行证

7.刻制公章核准

8.专职消防队设立

9.禁行路线通行证核发

10.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有关业务单位或个人安全备案登记

五、市民政局

1.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核

2.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审批和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六、市司法局

1.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的初审

2.律师申领执业证初审

七、市财政局

1.罚没许可证和执罚公务证发放年检审核

2.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行政许可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许可

3.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4.举办人才交流活动审批

九、市国土资源局

1.建设项目压覆矿床审查

2.土地抵押登记

十、市环境保护局

1.危险废物转移核准

2.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关闭、暂停运行审批 

3.进口废物作原料利用审核(初审)

4.排污申报登记核准

十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价格审核

十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各类庆典

十三、市市政园林管理局

市政园林施工企业资质核准

十四、市公用事业局

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批

2.新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

十五、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

十六、市交通运输局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3.船舶载运卸危险物的适装许可

十七、市公路管理局

更新砍伐护路林的许可

十八、市水利局

1.渔业船舶检验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3.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4.采挖河道砂石许可证审批  

十九、市农业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和经营审核(批)

二十、市林业局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

二十一、市畜牧局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

二十二、市商务局

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  

2.设立拍卖行初审

3.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审核

4.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二十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外电视节目许可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设立和电视剧制作许可

3.电视台、广播电台变更台名台标许可

4.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5.经营广播电视传送业务申报

6.一次性内资准印证核发(1000册以下)

二十四、市卫生局

1.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变更、注销)

3.《医师执业证书》补发

4.《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二十五、市体育局

开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

二十六、市统计局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二十七、市旅游局

旅行社设立审核

二十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第一类国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零售)单位指定

3.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

4.科研教学所需毒性药品的批准

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二十九、市地震局

企业事业单位地震监测台网(站)的设置与撤销初审

三十、市气象局

1.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审批

2.气象可行性论证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审查

3.防雷装置检测资质、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乙、丙级)资质认定初审

三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计量标准考核

2.计量授权

3.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4.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三十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广告经营许可证(对媒体及事业单位)

2.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名称简化备案

三十三、市地方税务局

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减免

三十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和驾驶证核发

三十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


附件4

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

(合并56项,减少为20项)

 

一、市公安局

1.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5000人以上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审批(由“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与“5000人以上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审批”合并)

2.公用枪支和民用枪支持枪证核准及猎枪、麻醉注射枪支购买许可证(由“公用枪支和民用枪支持枪证核准”与“猎枪、麻醉注射枪支购买许可证”合并)

3.AB大型焰火晚会燃放活动审批和ABC级拆除爆破及特种爆破作业审批(由“AB大型焰火晚会燃放活动审批”与“ABC级拆除爆破及特种爆破作业审批”合并)

4.机动车登记许可和驾驶证核发(由“机动车登记许可”与“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合并)

二、市财政局

购买国内外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由“购买外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审批”与“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合并)

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和“职业中介许可证”合并)

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城市市容管理审批(由“占用道路(桥梁)或其两侧、公共场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审批”、“临时堆放物所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穿越城市道路的临建、利用城市道路、桥涵、杆塔等设施设置标语、广告、悬浮物、安装线路和设备等”、“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外部装修、搭建审核”与“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核”合并)

2.城区内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的审批(由“城区内停车场”和“占用车行道、人行道作临时停车场的审批项目”合并)

五、市市政园林管理局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审批(由“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与“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市政设施审批”合并)

六、市公路管理局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由“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审批”、“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行政许可”、“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行政许可”、“铁轮车、腹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与“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合并)

七、市商务局

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由“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与“外派劳务经营资格核准”)

八、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由“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和“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项目”合并)

2.印刷企业设立及变更登记(由“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或者设立复印、打印企业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审批”与“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变更印刷经营活动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 ”合并)

九、市卫生局

1.医疗机构和人员资格许可(由“医疗机构设置、登记、变更、校验、停业、注销项目”、“医师执业注册许可”、“护士执业注册许可(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和“放射诊疗许可”合并)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资格许可(由“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机构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合并)

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许可(零售)(由“《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与“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初审”合并)

十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防工程建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的拆除审批(由“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和“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的拆除批准”合并)

十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授权市定价格(收费)标准的项目(由“省授权市管理的收费标准”、“城市公交价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热力销售价格”、“医疗单位自制配剂价格”、“城市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审核”和“天然气价格审核”合并)

十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由“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

十四、市公用事业局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及燃气设施施工许可审批(由“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及设施经营网点的审批”、“液化石油气储罐站建设审批”和“燃气设施改动或燃气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施工许可”合并)


附件5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共84项)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市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2.不需要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核准

3.限额以下(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4.《收费许可证》、《执收公务证》颁发

二、市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

三、市科技局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机构审批

四、市盐业局

食盐零售许可证

五、市民族宗教局

1.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2.跨省辖市、县(区)举办大型宗教活动

六、市公安局

1.公众聚焦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3.麻黄素运输许可和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备案证明

4.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核(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审批)

5.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核发

七、市民政局

1.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3.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八、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定

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十、市国土资源局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市、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矿权的转让审批

十一、市环境保护局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2.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许可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审批 

5.《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  

十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清运许可

十三、市市政园林管理局

1.市政工程施工许可

2.城市排水许可

3.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4.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十四、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1.暂定三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颁发和管理

2.商品房预售许可

十五、市交通运输局

1.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

2.出租汽车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船舶与水上设施检验证书核发

4.内河通航水域或岸线上作业、活动审批

5.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审批

6.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7.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十六、市公路管理局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十七、市水利局

1.取水许可证 

2.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3.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4.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十八、市农业局

国内农业植物产地、调运检疫

十九、市林业局

1.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2.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  

3.狩猎证

4.国有林木采伐许可

5.森林植物检疫证

二十、市畜牧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十一、市商务局

中国外商或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二十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审批

2.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前文物调查、勘探审核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与市公安局联合审批)

二十三、市卫生局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2.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二十四、市体育局

1.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

2.国家二级裁判员审批

3.国家二级运动员审批 

4.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审批

二十五、市粮食局

粮食收购行政许可

二十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和经营许可证

2.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二十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餐饮服务许可

2.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

二十八、市城乡规划局

1.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三十、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三十一、市地震局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三十二、市气象局

1.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三十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食品生产许可证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3.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

三十四、市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十五、市国家税务局

1.出口货物退(免)审批

2.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濮政〔2012〕88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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